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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路伟金属制品厂验收监测报告

发布日期:2018-02-05 19:47:22 作者:

沧县路伟金属制品厂年产600吨交通设施生产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名称: 年产600吨交通设施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沧县路伟金属制品厂
编制单位: 沧县路伟金属制品厂
编制时间: 二○一八年一月
 
 

建设单位沧县路伟金属制品厂
法人代表: 李吉军
 
编制单位:沧县路伟金属制品厂
法人代表: 李吉军
项目负责人: 李吉军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沧县路伟金属制品厂                              沧县路伟金属制品厂
电话: 18203172988                              电话: 18203172988
传真:                                                         传真:
邮编: 061000                                          邮编: 061000
地址:  沧县姚官屯乡东花园村北侧       地址: 沧县姚官屯乡东花园村北侧
 
     

目录
前  言... 1
1验收编制依据... 2
1.1法律、法规... 2
1.2验收技术规范... 2
1.3工程技术文件及批复文件... 3
2工程概况... 4
2.1项目基本情况... 4
2.1.1基本情况... 4
2.1.2地理位置及周边情况... 4
2.1.3厂区平面布置... 4
2.2建设内容... 4
2.2.1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 4
2.2.2 主要原辅材料... 4
2.2.3主体设施建设内容... 5
2.2.4生产设备... 5
2.3工艺流程... 5
2.4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6
2.5公用工程... 6
2.5.1给排水... 6
2.5.2供电... 6
2.5.3供热... 6
2.6环评审批情况... 6
2.7 项目投资... 6
2.8 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6
2.9 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 7
2.10 验收范围及内容... 7
3 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8
3.1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8
3.2 运行期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8
3.2.1 废水... 8
3.2.2 废气... 8
3.2.3 噪声... 8
3.2.4 固体废物... 9
4环评主要结论及环评批复要求... 10
4.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10
4.1.1主要结论... 10
4.1.2建议... 11
4.2审批部门审批意见... 11
4.3 审批意见落实情况... 12
5验收评价标准... 13
5.1污染物排放标准... 13
5.1.1污水... 13
5.1.2废气... 13
5.1.3噪声... 13
5.1.4固体废物... 13
5.2 总量控制指标... 13
6质量保障措施和检测分析方法... 14
6.1质量保障体系... 14
6.2检测分析方法... 14
6.2.1检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14
6.2.2检测分析方法... 14
6.2.3项目检测点位示意图... 15
7验收检测结果及分析... 16
7.1检测结果... 16
7.1.1废气检测结果... 16
7.1.3 噪声检测结果... 16
7.2 检测结果分析... 16
7.2.1废气检测结果... 16
7.2.2废水检测结果... 16
7.2.3噪声检测结果... 16
7.3总量控制要求... 16
8环境管理检查... 17
8.1环保管理机构... 17
8.2施工期环境管理... 17
8.3运行期环境管理... 17
8.4社会环境影响情况调查... 17
8.5环境管理情况分析... 17
9 结论和建议... 18
9.1 验收主要结论... 18
9.2 建议... 18
 
 
 
 
 
 
附图
1、地理位置图;
2、本项目厂区周围环境概况示意图;
3、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件
1、批复意见;
2、验收监测报告。

前  言

沧县路伟金属制品厂成立于2014年,主要从事交通设施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位于沧县姚官屯乡东花园村,公司于2016年5月委托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沧县路伟金属制品厂年产600吨交通设施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6年7月20日通过沧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为沧县环评【2016】36号。
沧县路伟金属制品厂年产600吨交通设施生产项目于2016年9月投入试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有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求,建设单位需查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工程设计文件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行期间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是否已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预防、减缓和补救措施,全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
我单位技术人员参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有关要求,开展相关验收调查工作。同时委托河北鼎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验收检测工作。我公司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和检测报告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编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1验收编制依据

1.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9)《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1.2验收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 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
(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9)《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
(1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
(1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15)《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99-2008);
(16)《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环境保护部);
(1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环境保护部);
(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19)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

1.3工程技术文件及批复文件

(1)《沧县路伟金属制品厂年产600吨交通设施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5月;
(2)《沧县路伟金属制品厂年产600吨交通设施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沧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7月20日;
(3)沧县路伟金属制品厂提供的验收委托函、环保设计资料、工程竣工资料等其它相关资料。

2工程概况

2.1项目基本情况

2.1.1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介绍见下表2.1-1。
2.1-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600吨交通设施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沧县路伟金属制品厂
法人代表 李吉军 联系人 李吉军
通信地址 沧县姚官屯乡东花园村
联系电话 18203172988 邮编 061000
项目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C342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建设地点 沧县姚官屯乡东花园村
占地面积 5166.67m2 经纬度 东经:116°53′16.79”
北纬:38°22′03.03”
开工时间 2017年12月 试运行时间 2017年12月
 

2.1.2地理位置及周边情况

沧县路伟金属制品厂年产600吨交通设施生产项目位于沧县姚官屯乡东花园村,本项目厂址中心坐标为北纬38°22′03.03”,东经116°53′16.79”。项目所在厂区北侧和西侧为空地,南侧为乡间小路,东侧为汽车维修厂。距厂址最近的敏感点为南侧50m为东花园村。
项目所在地理位置示意图见附图1,项目周围环境概况示意图见附图2。

2.1.3厂区平面布置

项目厂区西侧为生产车间,东侧为办公区,生产车间东侧为原料存放区。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

2.2建设内容

2.2.1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

本项目年产600吨交通设施。具体产品方案见表2.2-1。
2.2-1   产品方案

序号 产品名称 年产量(吨)
1 交通设施 600
 

2.2.2 主要原辅材料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见表2.2-2。
2.2-2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1 钢板 100吨 /
2 钢管 500吨 /
3 焊条、焊丝 2吨 /
能耗 144m3/a 沧县供水管网
5万kWh/a 沧县供电电网
 

2.2.3主体设施建设内容

本项目工程设计年产600吨交通设施,项目建筑面积1500m2(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门卫及附属设施),并购置生产设备等。

2.2.4生产设备

项目设备一览表见表2.2-3。
2.2-3   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环评中数量(台/套/个) 实际数量(台/套/个) 备注
切割机 0 1 不一致
钻床 2 2 一致
二保焊机 10 4 不一致
焊接烟尘净化器 0 4 不一致
龙门吊 2 2 一致
 

2.3工艺流程

生产工艺流程详见图2.3-1。
 
图2.3-1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

生产工艺说明:
首先钢管经切割机截断成所需要的尺寸,钢板在钻床上按要求进行钻孔处理,然后将钢板和钢管组装焊接,本项目无喷涂、电镀等表面处理工序。组装后即可得成品外售。

2.4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12人,年工作300天,每班工作8小时。

2.5公用工程

2.5.1给排水

本项目用水由沧县供水管网提供,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总用水量144m3/a。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量115.2m3/a,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淸掏用作农肥。

2.5.2供电

本项目全年电力消耗量为5万kWh,由当地电网提供,可满足项目生产需求。

2.5.3供热

项目生产不需要用热。办公室冬季采暖使用空调。

2.6环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6年5月委托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石沧县路伟金属制品厂年产600吨交通设施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6年7月20日通过沧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为沧县环评【2016】36号。

2.7 项目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8万元,占实际总投资20%。
实际环境保护投资见下表2.7-1所示:
2.7-1   实际环保投资情况说明

环保设施 投资金额(万元)
废水治理 0.5
噪声治理 4.5
废气治理 2
固废治理 1
合计 8
 

2.8 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经现场调查和与建设单位核实,该项目企业名称、主体建筑设施和公辅设施实施均与环评一致。

2.9 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环评及批复阶段要求建设内容“三同时”情况落实见表2.9-1。
2.9-1   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

类别 污染源 污染物 治理措施 实际情况 验收标准 落实情况
废气 焊接废气 烟尘 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 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已落实
废水 生活污水 pH、SS、COD、BOD5、氨氮 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不外排 已落实
噪声 设备噪声 等效
A声级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采取基础减振、隔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采取基础减振、隔声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已落实
固废 生产 边角料 外售 外售 合理处置 已落实
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清运 由环卫部门清运 合理处置 已落实
 

2.10 验收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沧县姚官屯乡东花园村,项目建筑面积1500m2(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门卫及附属设施),并购置生产设备等。
环保设施已经建设完成工程有:焊接工序废气治理措施;化粪池。
①  污水──工程污水排放情况,为具体检测内容。
②废气──工程外排颗粒物废气情况,为具体检测内容。
③噪声──工程厂界噪声,为具体检测内容。
④固体废物──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检查内容。
⑤工程环评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环保机构及规章制度建设情况等,为本工程验收报告的检查内容。
 

3 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3.1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包括噪声、大气、水环境、固体废物等,根据建设单位和项目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施工总结报告,项目施工期间采用洒水抑尘、散料苫盖、设置沉淀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以减轻项目建设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目前项目已建成运行,施工期环境污染已经不存在。

3.2 运行期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3.2.1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淸掏用作农肥。

3.2.2 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工序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烟尘,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
 
焊接烟尘净化器

3.2.3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置于车间内,加装基础减震、厂房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

3.2.4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原料边角料和生活垃圾。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环评主要结论及环评批复要求

4.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4.1.1主要结论

(1)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
①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区域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②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③水环境质量现状
地下水环境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
(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①水环境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因此,本项目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  大气环境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烟尘无组织排放浓度≤1.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③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置于车间内,加装基础减震、厂房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因此,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原料边角料和生活垃圾。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3)总量控制结论
本项目建议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值为:COD:0t/a;NH3-N:0t/a;NOX:0t/a;SO2:0t/a。
(4)项目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各项行染防治措施可行,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保障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和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因此,本评价从环保角度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1.2建议

(1)重视和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督导,把各项规章制度和环保考核定量指标落到实处。
(2)必须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规定分类收集,特别是危险固废应当及时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2审批部门审批意见

本项目于2016年7月20日通过沧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并出具审批意见。其批复如下
一、同意“沧县路伟金属制品厂”年产600吨交通设施生产项目,本报告表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选址位于沧县姚官屯乡东花园村北侧,占地面积5166.6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
三、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方和基建工程,主要为设备安装,因此施工期环境影响很小,且施工期很短。
(二)运营期
(1)废气: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粉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废水:该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办公及职工生活废水。废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由附近村民拉走做肥料。(3)噪声:本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均在车间内合理布置,采取相应的减震降噪措施后,通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废:项目机加工产生的下脚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该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NH3-N:0t/a;NOX:0t/a;SO2:0t/a。
五、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4.3 审批意见落实情况

审批意见落实情况详见下表4.3-1。
4.3-1  环评审批意见落实情况

序号 审批意见内容 落实情况
1 建设单位:沧县路伟金属制品厂 建设单位不变
2 建设地点:沧县姚官屯乡东花园村 建设地点不变。
3 焊接工序产生粉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已落实。
4 该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办公及职工生活废水。废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由附近村民拉走做肥料。 已落实。
5 本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均在车间内合理布置,采取相应的减震降噪措施后,通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已落实,经检测,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6 项目机加工产生的下脚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已落实。
 
 
 

5验收评价标准

5.1污染物排放标准

依据“沧县路伟金属制品厂年产600吨交通设施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项目验收检测报告(沧州金原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562017YS0019),本项目验收检测评价执行下述标准。

5.1.1污水

无废水排放。

5.1.2废气

焊接烟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5.1-2   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污染源 项目 标准值 标准来源
焊接工序 烟尘 无组织 1.0 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5.1.3噪声

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标准值见表5.1-3。
5.1-3   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分类 项目 单位 执行标准及限值
厂界噪声 昼间 dB(A) 60 (GB12348-2008)表1中2区标准
夜间 50
 

5.1.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5.2 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沧县路伟金属制品厂年产600吨交通设施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SO20t/a,NOX0t/a,COD0t/a,NH3-N0t/a。

6质量保障措施和检测分析方法

本项目由沧州金原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14日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监测期间,企业生产负荷大于75%,满足环保验收检测技术要求。如表6.1-1所示。
6.1-1   检测工况调查结果

监测日期 设计生产能力(吨/天) 实际生产能力(m2/天) 负荷(%)
2017年11月13日 2 333 100
2017年11月14日 2 333 100
检测期间,该企业生产正常,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满足验收检测技术规范要求。
 

6.1质量保障体系

(1)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有关环境检测质量保证的要求进行样品采集、保存、分析等,全程进行质量控制。
(2)参加本项目检测人员均持证上岗,检测仪器均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废气采样前对仪器流量计进行校准,并检查气密性;采样和分析过程严格按照GB16297-1996和《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进行。
(4)声级计测量前后均经标准声源校准且合格,测试时无雨雪,无雷电,风速小于5.0m/s。
(5)检测数据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6.2检测分析方法

6.2.1检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①无组织排放废气检测
6.2-1   无组织排放废气检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分类 采样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无组织排放废气 厂界下风向3个监控点 颗粒物 连续监测2天,每天
采样4次
 
②噪声检测
6.2-2   噪声检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分类 采样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厂界噪声 各厂界布设1个监测点 昼间、夜间等效声级 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间各监测一次
 

6.2.2检测分析方法

6.2-3   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检测项目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监测项目 分析方法及来源 监测仪器名称/型号/编号 检出限
颗粒物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15432-1995) 智能中流量空气总悬浮微粒采样器 TH-150A 0.001mg/m3
 
6.2-4    厂界噪声检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项目 监测仪器名称/型号/编号 分析方法及来源
噪声 AW6228型1级多功能声级计DTJC/YQ2009 GB12348-2008
 

6.2.3项目检测点位示意图


监测点位示意图

7验收检测结果及分析

7.1检测结果

7.1.1废气检测结果

7.1-1   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监测项目 监测点位 监测时间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第4次 最高值 标准值
颗粒物(mg/m3 1#厂界下风向 2017.11.13 0.321 0.232 0.250 0.232 0.446 1.0
2017.11.14 0.322 0.281 0.368 0.228
2#厂界下风向 2017.11.13 0.446 0.268 0.250 0.273
2017.11.14 0.362 0.293 0.368 0.263
3#厂界下风向 2017.11.13 0.339 0.214 0.255 0.255
2017.11.14 0.345 0.351 0.333 0.321
 

7.1.2 噪声检测结果

7.1-3   厂界噪声检测结果
         监测点位
监测时间
▲1#
(南厂界)
▲2#
(西厂界)
▲3#
(北厂界)
▲4#
(东厂界)
达标情况
2017年11月13日 昼间 58.9 51.3 56.1 52.8 达标
2017年11月14日 昼间 51.0 56.9 50.2 50.7 达标
执行标准及标准值 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间≤60dB(A)。
 

7.2 检测结果分析

7.2.1废气检测结果

根据检测结果,厂界无组织外排废气中烟尘浓度最大值为0.446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7.2.2废水检测结果

无。

7.2.3噪声检测结果

经检测,该企业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0.2~58.9dB(A),检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7.3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废水不涉及总量要求。
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工序废气。企业年运行300d,每天8h,烟尘排放量为0.00024t/a。

8环境管理检查

8.1环保管理机构

本公司环境管理由公司安全处负责监督,负责工程环境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巡检环境影响情况,及时处理环境问题,并进行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宣传工作。

8.2施工期环境管理

本工程在施工招标文件中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设计文件施工,特别是按环保设计要求和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措施要求进行施工。监理单位负责工程施工期间的环境监理工作,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负责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工程环评阶段及批复文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使工程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并且定期编制施工监理报告,监理报告中涵盖环境监理的内容。施工监理总结报告中也对工程环境监理工作落实情况及效果予以总结。

8.3运行期环境管理

公司设立专门的环境管理部门,配备相应专业的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国家法规、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制订和贯彻环保管理制度,监控本工程的主要污染,对各部门、操作岗位进行环境保护监督和考核。
公司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并邀请评价公司每年对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并取得资格认证。公司已与有资质的检测单位签订协议,定期对公司噪声、废气进行检测。

8.4社会环境影响情况调查

经咨询当地环保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及试运行期间未发生扰民和公众投诉意见。

8.5环境管理情况分析

建设单位和运行单位设置了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并且正常履行了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环境职责,运行初期的检测工作也已经完成,后续检测计划按周期正常进行。

9 结论和建议

9.1 验收主要结论

检测期间,该企业生产正常,设施运行稳定,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满足验收检测技术规范要求。
(1)废气
根据检测结果,厂界无组织外排废气中烟尘浓度最大值为0.446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无。
(3)噪声
经检测,该企业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0.2~58.9dB(A),检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原料边角料和生活垃圾。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SO20t/a,NOX0t/a,COD0t/a,NH3-N0t/a。
(6)结论
综上分析,项目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根据监测结果可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要求。

9.2 建议

(1)加强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确保设施稳定运行。
(2)加强废气治理措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外排废气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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